1 简介1.1 功能介绍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,财政部制定了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,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,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《小企业会计制度》(财会[2004]2号)同时废止。很多企业将不得不对现有账套的科目体系作必要的调整。主要包括以下情况: 1.2 功能路径电脑选择【开始】→【程序】→【金蝶KIS云·专业版】→【系统工具】→【辅助工具】→【账套科目转换工具】,系统打开【会计科目转换】界面; 2 主要操作2.1 科目转换工具操作步骤备份需要进行科目转换的账套; 打开【会计科目转换】工具,登录需要进行科目转换的账套,并选择新科目来源体系,点击【确定】; 在【KIS财务会计科目转换---对应科目设置】界面中,选择右侧科目列表,双击科目进入对应科目的【专业版会计科目转换---编辑】页面进行设置; 完成科目对应设置后,点击工具栏【转换】,系统打开【专业版会计科目转换---转换】界面,开始执行科目转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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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 同一类别的科目可以相互转换,有相同科目属性的科目可以合并成一个新科目; 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可以相互转换,科目方向也可以相互交换,但是不能够将损益类科目转入其它非损益类科目,或权益类科目转入其它非权益科目,或成本类科目转入其它非成本类科目; 明细科目必须设置对应科目,非明细科目不用建立对应关系; 特殊科目应对应特殊科目; 转换时如果新科目来源选择的是账套,新旧账套的版本一定要保持一致性。 * C' |6 N8 [1 F8 E
2.2 科目转换工具功能说明: r% M- s2 M8 Q- x/ i+ O 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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